日前,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围绕解决新疆农业生产强、加工弱,产品强、产业弱,品质强、品牌弱,点上强、链条弱等突出问题,从支持投资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、支持龙头企业晋级争先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、提升冷链流通能力等10个方面,系统构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体系。
《政策措施》明确,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,对新建、扩建粮油类、肉类、果蔬类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,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,投产运营后按照南疆最高2000万元、其他地州市最高1000万元给予奖补。同时,将联农带农作为农产品加工业经营主体享受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,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。
政策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。
